教育圆桌:惩罚是必要的吗?

阿黛尔·法伯和崔伟立的态度是,惩罚不应该作为必要的教育手段。在崔伟立看来,父母对孩子实施惩罚是一种官本位的方法,对孩子不公平。法伯认为惩罚更多地会引起孩子的敌意、仇恨,并且抵消了犯错误后的内疚感,父母应该采取避惩罚更有效的替代方法。黄晓星和兰海则认为,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惩罚,而是如何去惩罚。黄晓星建议父母在惩罚之前,需要分清孩子的行为究竟是犯错误还是不良行为而已,父母应该选择建立内在秩序的方式,帮助孩子成长。兰海认为惩罚必须与孩子的年龄、性别、个性结合,并于奖励、配合使用。
阿黛尔·法伯
纽约大学教育学硕士,三个孩子的母亲,著有《释放家长 释放孩子》、《如何说孩子才会听 怎么听孩子才肯说》等,致力于亲子沟通的演讲和培训
惩罚不起作用,它只会引起孩子的敌意、仇恨、自怜甚至心安理得。
我经常和父母们探讨我们为什么要惩罚孩子?父母们通常这样回答:“如果我不惩罚,孩子怎么知道他做错了,以后不再做。”但是孩子真的不再做吗?没有。当我再问“你是否记得自己受罚时的感受”时,父母们的回基本上是一致的:惩罚带给他们的感受是敌意、仇恨、抗议、罪恶感、没有价值感和自怜,但却几乎没有“我做错了”。
所以说,惩罚并不起作用。因为孩子的精力分散到了如何去报复家长、如何争取下次不被发现上面,反而错失了对自己不当行为的反悔以及思考修正错误的机会。是很多时候,孩子受到的惩罚会减轻他对错误行为的内疚感,他认为惩罚可以抵消错误,可以心安理得地重复自己的错误。
我们的目的是让孩子不再犯同样的错误,所以应该找到代替惩罚、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我们与其惩罚,不如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教育目的。比如1.明确表达你强烈不同意的立场。(“我的新工具被扔在外面,被雨淋湿生锈了,我太生气了!”)2.表明你的期望。(“我希望我的工具被借走后,能够完好无损地归还。”)3.告诉孩子该怎样弥补过失。(“我现在需要用钢丝球使劲把上面的锈蹭掉。”)4.再次行动之前,给孩子提供必要的选择。(“你要么借我的工具纪实归还,要么以后再也不能借。你来决定。”)5.你还可以让孩子承受一下错误行为的自然后果。(“今天开始我把我的工具箱上锁了,因为我希望可以随时找到,而且完好无损。”)6.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。(“这样吧,我们一起商量一个你能借到工具,我又不必担心的办法吧。”)
崔伟立(一位愿意探讨儿童教育的父亲),黄晓星(英国爱默生学院华德福教育认证教师,美国日桥学院教育学硕士,成都华德福学校创办人),兰海(德国慕尼黑大学教育学心理学硕士,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最年轻的专家,北京上濒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),这其他三位专家是怎么看待的呢?
更多精彩内容详见《父母世界》2008年7月号


